各分院、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2〕16号)精神,结合校历安排,现将2023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安排
劳动节放假时间为4月29日(周六)至5月3日(周三),共5天。4月23日(周日)、5月6日(周六)正常上班,补单周三的课。
5月4日(周四)青年节,学生上午放假。
二、有关工作要求
1.请各单位提前安排好各项工作,做好假期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;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,保持24小时电话通畅,同时做好值班记录;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按规定做好信息上报工作。
2.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,认真贯彻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,强化教育和监管,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,持续纠治“四风”,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。
3.“五一”劳动节过后,学院执行夏令作息时间,行政人员上班时间: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00-16:50;上课时间按照学院校历安排和教务处通知执行。
院长办公室
2023年4月21日